促寬待爭居權兒童

促寬待爭居權兒童

【本報訊】多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日聯署去信行政長官董建華,要求港府讓未滿十八歲的爭取居權兒童留港定居,以及寬鬆執行「寬免政策」,並促請當局盡快與內地部門商討增設居權敗訴者申請單程證來港的渠道,以妥善解決人大釋法後的居權問題。
聯署信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聯同多位民主派議員聯署,他們要求政府除切實履行終審法院的居權判決外,亦希望當局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容許上月十日終審法院判決時,仍未滿十八歲的爭取居權兒童可獲寬免留港。
同時,他們希望當局寬鬆處理「寬免政策」,他們認為只要有關訴訟者能提交文件,證明他們在「寬免政策」期間曾向政府部門聲稱擁有居港權,或者在寬免期間曾身處香港、但其後返回內地的居權敗訴者亦可獲得寬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