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醒目投資者

做個醒目投資者

(1).經常留意成交單據、月結單及相關交易資料,如銀行存款單或收據等。
(2).確定資金只存入證券行公司戶口,而非公司東主或經紀個人戶口。
(3).切勿接受曾遭人手塗改的確認書或帳戶結單,更不應單靠傳真覆核交易資料。
(4).不應接受公開市場以外,私人交易的建議。
(5).任何交易應以個人名義開立的戶口進行,不應接受以他人戶口進行交易。
(6).不接受陌生人推銷的證券產品。
(7).不應輕信經紀或投資顧問承諾的「保證」投資。
(8).未能準時收到成交單據或款項,又或經常找不到經紀,應多加小心,並向證監會查詢。
  資料來源: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