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我做 唔做連我都打埋」<br>首被告:話事人威脅下強姦

「一定要我做 唔做連我都打埋」
首被告:話事人威脅下強姦

【本報訊】竹園邨山邊輪姦十四歲女生案昨播放首被告會面錄影帶,他指受害人當日自稱「十四」,惹怒同伴被帶上山,現場話事人要脅他與次被告強姦受害人,否則騷擾其家人,代表律師則指警員拘捕首被告時,威嚇指其「大佬」已和盤托出事件始末。

受害人自稱「十四」
負責拘捕行動的偵緝警員郭志豪,供稱去年一月十七日早上抵達首被告陳麗勝寓所,警誡下對方承認「阿Sir,我哋玩啫」,稍後帶返警署進行錄影會面。
代表律師盤問郭時,指他和同袍強迫被告交出底片,以及迫他「紮馬」招供,其間不斷用粗口鬧他,又指其「大佬」已供出事件始末,並願意出任控方證人,反詰他「你跟咩大佬?有事就要你認!」警員矢口否認。
首被告於影帶中透露,去年一月十一日下午在商場平台時,同伴「四眼仔」的女朋友告訴他,平台四個女仔中其中一個「好兇」咁望佢,因他認得其中一人是小學同學,四眼仔着他與對方「傾偈」,他指受害人自稱「十四」(指三合會),「佢話有人撐佢」,四眼仔很嬲表示「咁你有人撐,可以撩×我條女咩?」受害人反駁雙方爭吵,四眼仔指示「帶佢上山頂」。
首被告續稱,後來在柏園樓山邊會合眾人時,受害人被迫脫去衣服和遭毆打,一名年約十六、七歲、綽號「三分王」的青年,手持相機拍攝。他指現場一名話事人「大隻佬」對他和次被告Jason說:「你哋兩個,我唔理你點都好,你同我強姦佢,如果唔係,有排你哋搞,一定搞你哋屋企!」
首被告又表示,Jason謂在附近石級找到一個有包裝的安全套,自己戴上後發覺「唔啱嘅」,除了交給他,兩個互相推讓,這時話事人表示「一定要我做,唔做就連我都打埋」。

很害怕於是屈服
首被告表示當時寧願「俾你打囉,我唔做」,結果被「大隻佬」捉住打,然後再次迫他,又恐嚇他:「你唔去做話,打多你一次呀……打到你爆缸嘔電」,他表示,當時自己很害怕,於是屈服,事後將衣服遞給受害人時表示「對唔住,我被迫㗎!」十八歲首被告陳麗勝與十五歲賴姓次被告,面對非法禁錮、毆打、強姦及非禮共六項罪,今於高院續訊。
案件編號:HCCC22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