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最高可判死刑

偷稅漏稅最高可判死刑

香港人北上打工除了在專業知識上裝備好自己外,認識中港兩地稅制的差別也非常重要,否則,一旦誤報或漏報稅,被內地稅務部門認為是偷稅漏稅行為,不但可能被罰繳稅款的五倍,嚴重的甚至會被判死刑。

抽稅累進至四成半
本港會計界人士指出,大陸稅制其實比香港的還簡單,但採用累進稅制,一般稅率較本港高很多,從薪酬的百分五慢慢累進至百分四十五,且以每月計算。
香港安達信稅務諮詢合夥人王銳強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港人在大陸打工是否需要繳交個人所得稅,要視乎兩項條件。若港人受聘的是內地企業,不管幹了多長時間,都要按百分五至百分四十五累進稅繳稅。王銳強強調,由於大陸個人所得稅以每月計算,而且直接由僱主在工資中扣除代為繳交,因此相對香港,就不用太「麻煩」去填寫報稅表。在大陸工作的港人每月有四千元的免稅額(大陸人士一般是八百元),其餘收入就要按稅率交稅。

在港支薪免抽重稅
若北上工作的港人受聘於外資企業,由於香港和大陸存在雙重課稅的安排,只要香港僱員在大陸工作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或員工不在大陸支薪,就可以不用交大陸稅。由於香港僱員的薪酬較高,若按大陸稅率計算,他們的稅負便相當重,因此他們多在香港支薪。
王銳強提醒港人,若在大陸交了所得稅,可向香港稅局申請豁免,假如在大陸繳交的稅項不超過香港應繳稅款,餘款便要繳交香港薪俸稅。不過王銳強表示,大陸稅率如此高,相信很少港人繳交大陸個人所得稅後,還要交香港薪俸稅的。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