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票慎選證券行

買賣股票慎選證券行

97年金融風暴後,接二連三有證券行倒閉,散戶相信記憶猶新。而2002年剛開始,又再有證券行「關門大吉」。作為投資者,要完全避免這類事件發生似是無能為力,但亦非甚麼也做不了。不過,與其靠有關當局修訂監管法例,現階段散戶惟有主動一點,慎選證券行為上策。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選擇經紀行的首要條件,是要查明該行已向證監會註冊,而其牌照必須在辦事處內展示。投資者亦可透過證監會網站(www.hksfc.org.hk ),核實有關證券行和經紀是否已領有牌照。
此外,投資者應查明經紀行是否已成為香港聯合交易所的會員(現稱交易所參與者),若果不是的話,一旦該證券行不幸倒閉,投資者將得不到賠償基金保障;換句話說,有可能一個仙也拿不回。要查明經紀行的身分,投資者可從香港交易所網站(www.hkex.com.hk )查閱。

有權要求查核帳目
其實,如同購買任何貨品或服務一樣,消費者不應怕麻煩而草率下決定,應每事問到底,例如投資者有權要求證券行提供最近期的帳目副本作為參考,以清楚了解該行的財務狀況。
另一方面,由於各間證券行提供的服務略有所不同,例如部分經紀行只純粹提供落盤買賣服務,但另一些則同時提供投資意見及研究服務。前者通常佣金較低,而後者則收費較高。
然而,若真的不幸遇上證券行出事,投資者可向聯合交易所申請賠償,但必須在事發後3個月內申請。此外,要留意的是,賠償基金對現金客戶及孖展客戶有不同處理,一眾孖展客要有心理準備。

每名客戶上限15萬
首先,受害人要填寫一份「聯合交易所賠償基金」申請表,並同時出示過往交易單據的副本。稍後,投資者將獲得一個檔案編號,隨後等待聯交所裁決及證監會發放賠償金。
根據目前的賠償規定,遇上證券行倒閉,每名客戶最多賠15萬元,而每間證券行的賠償上限則為800萬元,實質賠償額以較高者為準。
不過,證監會需時多久才發放賠償,並沒有一個標準限期。以98年的正達倒閉事件為例,擾攘至今5年,事情仍未圓滿解決,部分受影響的投資者今時今日還在追討呢!
記者:袁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