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新猷銀行界不滿<br>公司通告 遲交停牌

聯交所新猷銀行界不滿
公司通告 遲交停牌

【本報訊】聯交所於本月21日致函所有上市公司,指為了及時審批上市公司通告,及將通告於即晚9時前傳到港交所網站,希望上市公司能在遞交最後通告草稿予交易所審批前一天,將初稿交該所審閱。
由2月1日起,上市科審批通告的「收工時間」定為傍晚7時,未能在限時前完成通告審批手續的上市公司,視乎通告內容,翌日有可能需要停牌。
港交所上市、監察及風險管理執行總監李潔英在信內指出,上市公司遲交通告初稿的情況日趨嚴重,聯交所不要求上市公司在簽訂正式協議後才遞交通告初稿,而會接受一些只有協議框架的初稿,並會加以保密。

另備電子版供上網
不過,有投資銀行家對此表示保留,指一些配售及協議內容根本不可能提前遞交初稿,因此估計新措施實行後,上市公司的停牌情況會增加,但他同意提早審批通告有利於消息盡早公平地向市場發放。
另外,港交所又表示,上市公司最好準備電子版本,供該所於當晚9時上傳到網站發放,供投資者及傳媒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