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申請法援 指逾規定上限<br>首宗居民控房會租金超標

四人申請法援 指逾規定上限
首宗居民控房會租金超標

【本報訊】立法會九七年通過修訂《房屋條例》,規定公屋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不應高於百分之十後,首次有公屋居民因不滿租金水平控告房委會;四名公屋居民昨日到法援署申請法援,指現時公屋租金水平已超過法例規定的上限,希望尋求司法覆核,控告房委會違法,迫使當局減租。 記者:梁少珊

房委會發言人則重申,根據法律意見,有關法例只針對當局調整租金的權力,故即使租金佔住戶入息水平已超過百分之十,只要不調整租金,則不屬違法。
但據了解,房署曾諮詢法律意見,指凍租本身亦屬檢討租金後的決定,故即使不作調整,亦需要符合法例規定要求,故以凍租迴避減租,在法律上未必站得住腳。

不應高於百分之十
根據現行《房屋條例》,整體公屋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不應高於百分之十;但房屋署資料顯示,由二○○一年第一季開始,公屋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已超過法定上限,達百分之十點四,並攀升至現時百分之十點七。
針對房委會拒絕減租,民間組織「捍衞基層住屋權益聯盟」決以四個居民作試驗個案,控告房委會違法。在三十名公屋居民聲援下,四名分別來自葵芳、荔景、梨木樹及葵涌邨的公屋租戶,昨到法援署申請法援作司法覆核,控告房委會租金政策違法。
有份到場聲援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房委會一直玩文字遊戲,以未有調整作為逃避減租借口,「房委會話冇調整就唔使減,但唔調整係因為檢討之後發覺,一調整就要減租,所以即使係唔調整,但背後其實已經檢討過,因此都應該跟法例要求減租。」
房委會委員王坤指出,「啲居民好聲好氣叫咗你減租咁耐,房委會同政府唔聽民意,迫市民用訴訟解決,實在係攞嚟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