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指事主「寸」要求出面嚇唬<br>證人親睹14歲女生遭輪姦

被告指事主「寸」要求出面嚇唬
證人親睹14歲女生遭輪姦

【本報訊】竹園山邊輪姦十四歲女生案件,控方特赦證人昨於高等法院作供稱首被告當日直指事主「好寸」,要求協助嚇唬對方,證人除目睹首被告多次對事主拳打腳踢,以及在山邊大肆摸胸非禮淫辱事主外,首被告又出錢指示同伴購買避孕套,並率先將事主強姦。

現年十八歲的無業青年柳展鵬在庭上直認因本案受查被捕,害怕被檢控而供出事件經過,並以特赦證人身分出庭頂證本案被告。柳於去年十月因毆打他人致身體受傷罪名被判接受感化。
涉案被告陳麗勝十八歲,他與十五歲在學姓賴(Jason)次被告,共面對非法禁錮、毆打他人、強姦、非禮等共六項罪名。

曾制止不果
柳接受盤問時,透露事主被禁錮其間要求與他同行的女友談話,後來其女友突向他提出分手離去,當柳其後在山邊勸止陳麗勝時,對方反謂「呢個女仔(指事主)搞到你同你女友鬧交,不如等我幫你教訓佢」。
柳表示事發去年一月十一日約下午三時收到陳麗勝電話,謂有幾個女仔「好寸」,着他睡醒到竹園商場平台「嚇吓」對方。他於兩、三小時後與女友同到上址,陳麗勝指平台人多,準備與隨行三男三女,帶事主及其三名女同伴往附近「錦鯉樂園」公園。陳麗勝對事主拳打腳踢,她不敵倒地捱打,柳與其他人則坐在涼亭「觀戰」,無人插手。
柳續稱,為免途人見狀報警,故一眾離開,輾轉走到柏園樓,他在垃圾站遇上母親,故稍後才到達山坡,而事主的三名女同伴已不知所終,只見陳麗勝與兩名女伴圍毆事主,他曾上前制止。

十五分鐘後,陳麗勝與兩名男同伴帶事主到石櫈上大肆非禮,又企圖脫去她的衣服。此時,次被告與一名年約十二、十三歲男子先後抵達,與陳麗勝等商量,再次將事主圍住及摸其胸,陳麗勝又揮拳毆打事主及迫她脫去衣服。

剩胸圍內褲
柳指事主當時坐在石櫈中間,身上僅剩胸圍及內褲,陳麗勝大肆手慾後竟謂:「頂唔順,要搞佢」,同時付錢吩咐該名約十二、十三歲男子往就近購買避孕套,柳供稱當時與另一人出言勸止表示:「玩還玩,唔好強姦個女仔」,但首被告陳麗勝無動於衷。
這時,有女子受指示取來相機與菲林,但柳坦承大家均不懂將菲林捲入相機,最後有人只開啟閃光燈扮作影相。不久,購買避孕套的男子折返。首被告陳麗勝遂戴上避孕套走到事主面前謂:「我搞你啦!」事主回應:「個個都得,淨係肥仔唔得!」結果惹來在旁的肥仔毆打。陳麗勝事後表示「唔興奮」,在旁的次被告Jason旋即戴上避孕套走近,復將事主強姦,又自瀆並強迫事主口交。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2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