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涌荔景邨樂景樓前日發生的縱火案,被燒傷的一家四口,其中六十一歲女戶主曾肇琴及其二十七歲女兒蔡美玉,經搶救後情況仍然危殆。火警發生後房屋署重申禁止居民將雜物擺放在走廊,但樂景樓仍有裝修中住戶繼續在走廊堆放雜物。 記者:周鴻熙、徐雲庭
事件中女戶主七成皮膚燒傷,送往沙田威爾斯醫院搶救,其夫蔡楚輝(七十五歲)、兒子蔡偉文(二十五歲)及女兒在瑪嘉烈醫院救治,偉文傷勢由危殆轉為嚴重,男戶主情況穩定,他表示最擔心妻子及女兒的傷勢,並且不會怪責鄰居將雜物放在走廊造成火警,「冇人想咁嘅事發生」,火警發生時他們拉着手逃出屋外,妻子因視力有問題失足跌落火堆,他們合力將其救起惹火焚身,事後他更拉喉救火,對於自己的英勇行為,他淡然說:「冇所謂啦,為鄰居服務!」
由於他曾參與社區活動,與立法會前議員李永達認識,李永達昨日亦有到醫院探望。另外,房署人員昨開始在火警現場替住戶更換燒毀的大門及鐵閘,因裝修將雜物放在走廊釀成火警的陳太,對事件仍感內疚,她表示與蔡家認識二十多年,他們受傷她覺得很心痛,希望他們早日康復。
雖然房署考慮追究陳太的責任,並勸喻居民不要擺放雜物在走廊,但樂景樓仍有裝修住戶將雜物放在走廊,二十二樓姓吳住戶稱,裝修前曾向屋邨辦事處查詢,要求將雜物放置在同一層樓的空置單位被拒,有關職員並說:「你自己諗掂佢啦!」消防處九龍總區消防總長曾廣貴表示,消防處與房屋署定期巡查屋邨走火通道,發現有阻塞會要求居民清理,情況嚴重更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