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級先試行 幅度達底薪三成<br>公僕擬施浮薪制減惰性

首長級先試行 幅度達底薪三成
公僕擬施浮薪制減惰性

【本報訊】針對政府官員「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的心態,港府正研究是否引進浮動薪酬制度,以加強官員的積極性;薪常會專責檢討公務員薪酬架構小組成員的張炳良建議港府可先行在首長級公務員試行浮薪制或薪酬幅度制,而浮動薪酬最多可佔基本薪酬的三成,以拉闊「醒官」和「庸官」的薪酬水平。 記者:王惠芳

對於特首董建華一口氣同期推行高官問責制、公務員薪酬架構檢討以及公營機構檢討,身兼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系主任張炳良接受訪問時,警告當局不要隨處「點火」,切忌將改革演變成「唔信公務員」的鬥爭,否則只會重蹈九九年公務員上街遊行,內部分化的反效果。
應政府邀請檢討公務員薪酬架構的三個公務員諮詢委員會,成立了專責小組,初步選定了研究英國、新加坡、澳洲及新西蘭四國的改革經驗。當中最多引起討論的,包括浮薪制和薪酬幅度制。

有五個增薪額
張炳良指出,新加坡大部分公務員的工資由固定及浮動工資組成,固定工資佔七成,其餘三成的浮動薪金則視乎當年的經濟表現、個別員工表現,以減低「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的惰性心態。
而英國及新加坡高官實施的薪酬幅度(pay-range),張炳良指是在同一職級下有不同的薪級,舉例現時首長級第六級只有一個薪級,新建議下的部門首長,可以有五個不同的增薪額(見表),再按個別官員表現而調整。

高官應先改革
由於高官的表現較易量度,張炳良建議新制可先在高級公務員層級裏推行,亦減低改革的衝擊。他相信有關建議不會牴觸《基本法》對公務員的保障,因任何制度必須與時並進,若有關條文成為改革的障礙,便應考慮將之修改。
就高官問責制,張炳良指出,當局若將新制化為「唔信高官」的行動,日後很容易增加部長同公務員的對立;所以必須將官員與部長化為合作夥伴的關係。
另一方面,身兼薪常會委員的自由黨議員楊孝華亦認為,適當地對高官引進薪酬與表現掛鈎的機制有助減低官員的惰性心態,但詳情有待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