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猶太人,在華爾街賺了幾個億美金,(順便說一下,華爾街基本上也是猶太人的天下,還記得猶太人米高.德格拉斯演的《華爾街》嗎?),所以,四十八歲就提早退休了,但還在家裏,用電腦與他本人的頭腦,賺更多的錢。
他住在曼哈頓的上西部,無妻無女(猶太人往往脾氣古怪,很多女人受不了他們,還不如其他的白種男人更容易相處),天天也很閒,養成閱讀的習慣。
這個習慣當然非常地好,他偏愛女作家的書,在一個派對上遇見我後,自然也去買了我的書看,說是很喜歡。於是便請本小姐吃中飯。
吃中飯是比較安全的,因為在這兒,請吃晚飯是親密的表示。中飯無所謂了。
吃意大利餐,然後他向我出示一枚極其難看的五顏六色的戒指,說是花九美金買的,套在小拇指上。
「怎麼樣,七塊錢賣給你。」他說。
我微笑,心想:「他媽的猶太人,開玩笑也這樣過分。」
飯後去一家號稱世界最大的舊書店,花幾塊錢就可以買原價幾十塊錢的書,他說,他經常來這裏買書,如有我喜歡的書,他願意送給我。
我毛骨悚然,與如此精明的億萬富翁逛舊書店,是本人至今最恐怖的記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