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你知:刑事案不能和解

司法話你知:刑事案不能和解

庭外和解是民事訴訟中常見解決糾紛的辦法,指當事人私下洽商同意作出讓步,並達成協議,在訴訟外圓滿解決雙方糾紛,好處是可以節省雙方的金錢和時間,也免除審訊時大家互指不是的尷尬。
惟刑事案件是由律政司提起的公訴,起訴與否由律政司決定,被告人不得選擇作庭外和解。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