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青年與數名友人加入三合會新義安,跟「大佬」不足一年,便心思思想「過底」,卻打草驚蛇,「大佬」涉夥同他人大興問罪之師,恐嚇打斷青年手腳,「唔使喺屯門出現!」又涉強行迫青年上私家車,威脅執行家法。案中「大佬」等三人被控刑事恐嚇及非法禁錮兩罪。
首被告溫志球(二十七歲)、次被告張耀庭(十八歲),停車場職員、第三被告程紹輝(二十一歲),無業;三人同被控一項非法禁錮,其中程紹輝認罪,還柙至二月六日候判。溫、張兩人另面對一項恐嚇罪。
十六歲事主姓陳,案發時尚為學生。控方案情指他與三名少年,於九九年十二月至○○年七月,先後加入新義安,跟隨「大佬」溫志球。
同年九月,一夥人便密謀脫離「大佬」,「過底」轉跟同一社團另一名綽號「蘇牛」的「大佬」。事件遭溫志球等知悉後,九月十日第三被告約事主到天后廟見面,但他借故推搪;其後首被告出面要求事主等人到屯門田景邨一學校等候,再帶他們到附近一遊樂場。
事主表示,隨即遭「大佬」破口大罵,先施下馬威,怒罵「你幾X鼻大!要我親自嚟刮你!」他未及回應,又被質問「過底」一事:「邊個叫你過底蘇牛,蘇牛好大咩?志球個名點打番嚟?」事主被罵至噤若寒蟬,但「大佬」鬧得性起,恐嚇:「邊個過底蘇牛,留低一隻腳,唔使再喺屯門出現,腳都打跛你!」
事主指「大佬」喝令他走到一輛停於快餐店前的私家車後,語帶譏諷說:「大人物上車啦!」事主表示,害怕會被痛毆及打斷手腳,被迫與三名被告一同上車,即聽到其中一人揚言會載他到村公所執行家法,令他極度驚慌,「隻手都震埋!」
尤幸此時一名警員經過截查該車,他便輕聲告訴警員:「好驚,救我!」並告知將被帶往執行家法,警員召援將三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8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