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怡和保安的前解款員收受賄款,私下利用公司解款車,在當值時跨境走私總值接近三百萬,共九百五十部手提電話及電池入內地。涉案兩被告解款員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行賄及走私罪名,獲准以二萬元保釋,以待本月二十三日宣判。至於涉嫌行賄的貿易商人及職員則否認控罪,案件今續審。
首被告許秉祺,五十二歲,為怡和保安香港有限公司前保安員,被控串謀行賄及走私罪。次被告史可春,五十五歲,為怡和前保安隊長,被控一項串謀行賄罪。
否認控罪的第三被告為四十歲周修杰,及四十二歲的第四被告周楚鋒。他們分別為誠發貿易公司的東主及職員,被控串謀輸出未列倉單貨物罪。
根據控方案情,首次被告於九九年十月至○○年八月,任職怡和解款員期間,負責穿梭粵港兩地解款。案發期間,許秉祺收受賄款,在當值解款的同時,私下運送手提電話及附件過關,一周最多走私三次。許每程可得二千至五千元報酬,並每次以五百至二千元,行賄同車的兩名上司史可春及已去世的同僚黃文秀,包庇有關活動。
廉署接獲貪污舉報後,於○○年八月在文錦渡管制站,截查許及史的解款車,在車內撿獲共九百五十部流動電話,及九百二十八塊流動電話電池,總值逾二百七十八萬元,拘捕兩人。
案件編號:DCCC60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