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房屋局局長鍾麗幗昨天在立法會上,為政府的房屋政策辯護,並以政策「闡釋者」姿態出現。身為房屋局高官,為房策有所辯、釋,屬無可厚非,但眾所周知,去年九月底,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在宣布暫停出售居屋九個月時,同時宣布將就房屋政策進行全面性檢討。在新政策(或檢討報告)未出之前,鍾麗幗已在議事堂上侃侃而談,豈非混淆視聽?
我們認為,在檢討完成之前,高官固然不必為現時的政策辯護或闡釋,議員對房策若有意見,亦大可提出,作為官方檢討的參考,在未有結果之前月旦,徒浪費時間。
鍾麗幗以署理局長身分,答覆議員提問,其實大可「耍太極」,將房屋政策正在檢討中,目前不便評論為由,便可化解。但是,她選擇出任「捍衞者」角色,說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標清晰,在措施上則「因時制宜」,而高官對樓市的評論,亦是以最新及最客觀的數據及事實作出分析。換言之,政府無論在政策目標、執行措施及評論上,均無不妥。
我們不禁要問,既然署理局長認為無不妥之處,為何政務司長需要用九個月時間進行檢討?
鍾署理局長指「政府政策目標清晰」,有點小聰明,因「政策目標是致力幫助有需要的家庭,獲得合適而負擔得起的居所」。但「目標」正確(其實尚有商榷之處)是否等同政策正確?當然不是。沒有人懷疑董特首要人人安居樂業,建設更繁榮更美好的香港,為錯誤的目標,但是他釐定的政策,則被譏為「好心作壞事」,屬烏托邦式的理想主義、好高騖遠、好大喜功,結果更美好的香港未建成,已令香港陷入經濟的痛苦深淵,以致他在十二月十三日的「誓師大會」上,承認政策有失誤之處。
奉勸鍾麗幗(及其他房屋高官)在檢討報告未出之前,還是「沉默是金」為好。
巫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