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歲菲傭(圖)疑因不滿兩名五歲及三歲的姊弟少主頑皮,涉嫌用皮鞋打手腳及揑下體等手法虐待。裁判官指由於女童在審訊途中因情緒低落而堅拒作供,回答關鍵性問題時,答案含糊,認為控方證據不足,裁定菲傭無罪釋放。
裁判官杜大衞在宣判時指,女童的父親供稱被告曾向他承認懲罰少主,但被告當時沒有親口承認曾施虐打。此外,女童在審訊途中因情緒低落而拒作供,令辯方盤問無法完結,加上女童回答辯方關鍵性的提問時答案含糊,作供有關被虐的次數亦減低,認為證供不足,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女童父親對裁決感不滿及失望,指事件對女兒非常不公平,他昨晚對本報記者稱,兩日來審訊對五歲女兒構成極大壓力,而女兒正接受社署提供心理輔導。由於女童的母親為美國公民,故打算向美國領事館求助。
案件編號:ESCC35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