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網吧的一名青年,指女同事從中作梗,引致他與女友發生爭執,揮刀怒斬「多事」女同事的頭及肩膊。衝動青年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法官斥被告斬傷手無寸鐵的女子,行為惡毒,如同懦夫,重判他入獄三年八個月。
涉案青年陳國弟,二十五歲,於旺角通菜街一家網吧工作,女事主周佩儀為該網吧的收銀員,認識被告的女友。
案發於○一年八月十四日,被告陳國弟的女友曾於凌晨時份,八次致電網吧欲找被告,俱為女事主接聽,但周女向對方表示不知被告身在何處。
被告陳國弟於清早要求周女往網吧傾談,指女友因連番找不到他,令兩人發生齟齬,遂遷怒於女事主,並突然拔出一把長四十厘米的利刀,砍傷周女的肩膊、背及頭。同事聽聞周女慘叫,趕往制止被告及報警。被告警誡下指周女向女友說壞話,才斬傷她。
案件編號:DCCC8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