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漢涉謀殺影視店店東

越漢涉謀殺影視店店東

【本報訊】一名影視店東主年半前,在屯門市廣場被刺傷,不治斃命,一名越南籍男子於事發後一小時,由望后石難民中心負傷乘的士到醫院求醫,涉嫌與案有關被捕,他昨日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指從難民營的垃圾桶撿獲死者的記事簿及一件染有死者血迹的T恤。法官昨午率領控辯雙方及陪審團到兇案現場實地視察。
三十一歲的被告NguyenQuangVuong(中文姓名為阮光王),被控於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屯門市廣場內,謀殺三十二歲影視店東主李志明,被告否認控罪。
控方開案指,於○○年五月二十五日晚上十時許,死者被發現倒卧於廣場的電梯大堂外,送院後證實身上有多處被刺的傷口,身體大量出血,延至翌日不治。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當晚約十一時於望后石難民中心負傷乘的士到醫院求醫,警方於難民營的其中一個垃圾桶內發現一本屬於死者的記事簿,及一件染有死者及被告血迹的黃色T恤,警方相信疑兇曾意圖毀滅證據;另在被告的指甲同時發現有死者的血迹。在死者陳屍的地點至廣場的正門出入口,亦有被告留下的血迹。
被告與警方會面時,被告否認曾在肇事的廣場出現。
案件編號:HC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