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為提高上市公司管治質素,向各界諮詢意見,我們認為這種做法正確,香港要鞏固及加強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港交所必須勵精圖治,不斷推陳出新,始能增強投資者信心,令交易所發揮更大的資金集散功能,正所謂不進則退,今日的優勢,可能成為明日缺點。
近兩年大型國企寧可在內地上市,也不願來港,當中關鍵,顯示港股P/E較低,相對內地市場並不吸引,我們對此毋須介懷,港股不是飛沙走石的「炒場」,在亞太區是相對成熟的股市,P/E高低,由市場決定,但港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及上市公司高透明度,才是長久之計,提升上市公司管治質素,肯定得到投資者支持。
較早前我們就浩倫「轉板」一事,指出創業板已響起警鐘,因為此例一開,創業板便淪為「預備組」,在此板上市買賣的公司,給人次等貨的感覺,投入的資金自然減少,久而久之,必喪失「年輕公司搖籃」的作用,因此港交所建議此等公司須提交季度業績,而非半年結,令公司業務概況更快為投資者得悉,對挽回創業板的頹勢,多少有點幫助。
至於主板公司的管理層,主席與行政總裁不能一身兼數職,實際意義不大,但給投資者較舒服的心理感覺。反而在發新股方面,折讓逾二成須解釋,同時要股東大會通過,對投資者或小股東,幫助較大,即使無礙通過,起碼也有一個「說法」,亦即間接增加透明度。另外,非執行獨立董事的職責加重,我們認為,在理論上此等董事是站在小股東權益一邊,但實際情況是否如此,大家心裏有數,未必說獨立董事必定偏幫董事會或大股東,但這些董事是否具備專業知識,以及足夠時間為小股東服務,則成疑問,我們認為在獨立董事的角色上,仍須加以檢討、研究,否則願意出任的人,將愈來愈少。
巫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