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揚重申問責制未定案<br>「防特首賄賂」議而不決捱轟

孫明揚重申問責制未定案
「防特首賄賂」議而不決捱轟

【本報訊】對於行政長官是否受到《防止賄賂條例》條文規管的問題研究,至今已擾攘三年仍未有定案,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再次「議而不決」。行政署表示,有關的修訂草案最快要在下個立法年度提交。
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民主黨張文光慨歎,董建華是個誠實人,修訂拖了三年,反而對他不公道。前綫劉慧卿就揚言,由立法會法律顧問「破例」起草修訂,相信較律政司更快捷。行政署副署長張琼瑤反駁,議員指政府律師「唔識寫」是不公平的指控。她解釋,有關條文複雜,又要與《基本法》配合,所以需要較多時間研究。

適當時間先交代
特首董建華曾表明在今年七月會落實高官問責制,有指政府因而要在今年三月通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撥款申請,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昨重申,政府目前未有定案,在適當的時間會先向委員會交代。
劉慧卿建議,政府日後應就高官問責制,提上立法會作動議辯論,才向財會申請。孫明揚回應說「沒有強烈意見」,但內部需要進一步考慮。
民建聯葉國謙會後稱,如果政府三月才就高官問責制申請撥款「很不智」,這顯然是挑戰立法會;因為至今政府還未有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但問題需要足夠討論。他表示今日出席董建華的選委諮詢會時,會上會提出跟進。立法會研究部就行政長官離任後的活動規範提出研究報告,自由黨田北俊建議,研究設立委員會,審議特首及部長離任後的工作,是否有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