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毒梟涉嫌連環買兇殺人一案,因殺警判囚終身的控方特赦證人劉家明,昨日在高等法院作供稱,首被告劉國雄在赤柱監獄是香港「話事人」,曾因懲教署禁賭,發動整幢大樓的囚犯絕食。 記者:梁偉強
二十六歲證人劉家明昨日在庭上指出,絕食事件發生於九九年九月,當時他替劉國雄在監房開莊,接受犯人下注賭馬、賭波,懲教署嘗試禁賭,結果整幢J大樓響應劉國雄號召,絕食三餐。
劉家明說,當時劉國雄是獄中的香港「話事人」,而綽號「花柳全」的何玉恒則是大陸人,是「大圈」的「話事人」,後來劉國雄與懲教署妥協,命令囚犯恢復進食,懲教署只放香港人,惹起「大圈」不滿。劉國雄在絕食事件後,便找他殺「水警」吳偉民,並承諾給他二十萬元。
「佢話:家明仔,如果你有機會『過界』,你搵人又好,自己又好,你幫我搞掂『水警』。」「過界」意思是調監獄,劉家明說劉國雄吩咐他向懲教署撒謊,指「大圈」收買他殺害劉國雄,令他加速「過界」。
後來,劉家明向劉國雄借一萬元,劉國雄重提舊事,指跟「大圈」嘈得厲害,很大機會「執過界」,並叫他若有機會「過界」,要搞掂「水警」,要做得好好睇睇,不要如「水警」般跣他。
劉家明由赤柱調往石壁監獄後,綽號「細龍」的曾進喜,曾轉達劉國雄的吩咐,又說事成後會給他十九萬元,劉家明與「水警」不同工場,苦無下手機會,便找「大佬」劉水富幫手,打算叫劉水富約「水警」到醫院,並在醫院落手,但劉水富拒絕,並勸他報警。
後來,劉水富說「水警」已知此事及報警,結果劉家明亦報警。「我好無奈之下先至講,雄哥係我偶像,我大佬。」劉家明說。
劉家明向警方指證劉國雄後,曾吊頸企圖自殺。「因為全個十四號都知道我篤雄哥,我好驚,唯一希望係唔好傷害我屋企,所以諗住自殺完咗呢件事。」
首被告劉國雄及次被告麥錦泉,同被控收買殺妻「水警」吳偉民,謀殺製毒案證人吳錦慶;劉國雄另被控唆使劉家明及曾進喜,謀殺向警方舉報他的吳偉民,二人否認控罪。劉家明作供完畢,另一控方特赦證人曾進喜將於今日作供。
案件編號:HCCC87&24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