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血 - 鍾偉民

黑 血 - 鍾偉民

「中國是最講究人權的地方了,汽車可以在馬路上開,人也可以在馬路上走。」大陸朋友曾經這麼說。的確,大陸人過馬路,固然隨心順意,大概也認為行人路和行車道殊途同歸,不管大車小車在身旁怎麼風馳電掣,他是我行我素,逍遙物外。
從福州長樂機場出來,那已是十天前的事了,黑轎車的黑玻璃把午後的天空濾得藍森森的,鄧麗君的娓娓之音還永恒地流播着,車穩定地開,路兩旁綠油油,一輛警車停泊着,駛過去,看到一個男人側卧在車頭,皮開肉爛,因為景物讓窗玻璃濾過,沒有五官的頭,就像罩在黑絲襪裏,流出來的那灘血,也是黑黑的,向四面八方擴散。
從旁觀者悠閒的態度推想,這個人已經死了。
停在屍體旁邊的另一輛車,擋風玻璃塌進去了,車頭還壓着一副扭曲的自行車骨架;毫無疑問,人飛撞在玻璃上,再掉到車頭讓汽車輾過,從車尾翻出來的時候,就變成屍體了;剎那間,一個人,就讓另一個人殘忍地處決;幸免於難,發了財,就買大轎車,處決人。這叫機會均等。
怎麼這樣開車?怎麼這樣走路?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是生命為甚麼這樣輕賤的問題。天天坐在這輛流動刑具和兇器上,看鹵莽的行人,看三輪車和自行車貼近,擦過,只差一點點,就那麼一點點,人就變成屍體;只差一點點,這飛馳的刑具就要迎頭撞上另一副刑具,大家都變成屍體。
「看到撞死人,實在不吉利。」朋友說;他每回看到撞死人,都要讓人偷東西,會破財。「也許死得太狼狽,不甘心,都遷怒看到他慘狀的人。」所謂的交通意外,難道真是不能避免的「意外」?
死在馬路上的人,是死得最冤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