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物業管理主任聲稱公司易手,他不甘做「劊子手」將舊員工遣散而聘用薪金較平的新人,又為同事爭取應得福利時遭上司故意刁難,氣憤難平昨在屯門青山灣工作地點企圖跳樓。他雖被勸服不致釀成慘劇,但公司卻指有關指控全無根據,並即時按勞工賠償將他解僱。 記者:黃學潤、黎建中
聲稱不為新公司「瘦身」而成為「犧牲品」的男子姓趙,五十八歲,受聘於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為物業管理主任,於青山灣碧翠花園當值年餘。
趙事後指出,他當物業管理近十年,在現時的物業公司工作逾一年,公司於去年十二月易手後,人事出現變動,新公司高層調來管理後,經常無理取鬧,他更遭人多次以「粗口」問候母親,令他不滿。他說最尊敬是母親,在母親臨終時不能送別,一直耿耿於懷。另外,有人向他反映,現時市道不佳,要求他為公司的利益出發,向現時的月薪七千元舊員工「開刀」,改聘月薪五千元的員工。他認為此舉有違良心,堅決拒絕,結果遭人諸多留難。由於年關在即,有不少同事恐防拿不到年終雙糧,他曾向上級了解,結果更加深公司的誤會。
趙續稱,前晚因所任職屯門碧翠花園接收電視的天線出現問題,要維修至深夜,至昨晨九時,他因被指管理不善而與上司發生激烈爭執,更被人責罵,一時氣憤走上大廈十四樓天台企圖跳樓。警方及消防員趕至時,事主要求與業主立案法團負責人及上司會面,雙方交談約半小時後,趙遭人即時解僱,但獲勞工賠償,包括年終雙糧及一個月薪金,趙才自行返回安全地點,毋須送院。
對於事主指摘公司不發放年終雙糧,公司負責人表示有關指控全無根據,公司將照原定計劃向員工發放年終雙糧。公司方面對事主的指摘甚為重視,為免影響公司運作,公司昨日已即時將事主解僱,依足勞工法例作出賠償。至於有關裁員及換人的指摘,本報至昨晚截稿為止,仍未能聯絡上有關負責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