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貌娟好、身材豐滿的年輕文員,轉職夜總會公關邂逅日本籍經理成密友,分手後仍入住男家,一日卻遭拳打腳踢,騎在她身上揮動瓷碟碎片朝她胸脯𠝹下多道血痕;日漢被判監四星期緩刑一年。
被告石井真樹(二十八歲),時裝出口公司助理經理,被控於○一年十月三十日在黃埔花園一單位內襲擊張文珠(譯音),導致她身體受傷害。年約二十的女事主昨日穿上低胸衫出庭應訊,胸前部分傷痕仍清晰可見,長約五、六厘米。
任職夜總會公關的女事主於○一年四月在的士高認識被告,分手後卻於同年九月搬入被告家中;女事主庭上供稱,當晚凌晨雙方因感情問題爭吵,盛怒下她收拾物件離去時,突遭對方拳打腳踢及被推倒在沙發牀。
被告隨後打破瓷碟騎在她身上,雙膝強壓其手以英語大呼:「信唔信我殺你!」即揮動碎片狠狠連番𠝹她胸脯,造成四條七、八厘米傷痕,鮮血直冒。
被告自辯有另一版本,他供稱知悉女事主任公關後,不欲她出賣肉體,免租金招呼她入住,惟察覺她無意離職,深感遭她利用,案發當晚為此心情不佳與女事主爭執。
惟事主發狂打他,更對着鏡櫃手執打破的碎片向自己心口狂𠝹,轉身對他說:「我不怕死」。他見狀大驚才替她取毛巾。
裁判官考慮被告沒有案底,一時衝動,判監四星期,緩刑一年。被告聞判痛哭。
案件編號:KCCC33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