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重申,社會及司法界均認為新進法律界專業人才水準低落,經檢討後,大學機構「唔可以議而不決」,必須以行動回應社會的訴求。香港大學法律系主任陳文敏則強調培訓法律專業人才不應離開大學,他大力反對由法律界負責培訓,他說:「由律師會去決定培訓肯定有利益衝突。」 記者:王惠芳
李國能昨出席香港法律資訊中心啓用儀式時表示,解釋他所以呼籲大學盡快收緊新生標準,是因為社會人士、法官及法律界人士都感到年輕律師及大律師水準下降;他希望大學能落實改革,他說:「法律證書課程應改革,法律界好有疑問大學能否改革。」
據悉,法律培訓改革挑起了大學和律師會的角力,雙方至今仍存分歧。律師會一直質疑由大學去改革法律課程的成效;該會會長蔡克剛較早前亦表示,律師會主張取消法律專業證書課程,另設法律實務課程以替代;意即將法律學生最後一年的培訓工作由大學轉移到由法律界負責。蔡克剛又表示,由大學負責課程改革只是過渡措施,兩間大學必須向業界負責。
陳文敏昨承認,有必要收緊法律專業證書課程的收生標準,但他強調港大法律系學生質疑保持一定質素,但校外課程的學生難免出現良莠不齊。
他大力反對律師會所指由大學負責改革培訓改革只是過渡性措施,陳文敏說:「唔贊成法律專業證書課程離開大學,課程改革應留在大學。」他又質疑由業界負責培訓工作會產生利益衝突,陳文敏說:「律師會一直指法律界人數太多,由佢哋去決定培訓,那豈不是有利益衝突。」
他又警告一旦培訓法律課程離開大學,便難保獲得政府的資助,屆時法律專業課程學費一定大幅上升,最後會導致只有富裕人家才能承擔起學費,對社會是一個退步,陳文敏說:「律師會建議培訓課程離開大學,但又不考慮政府會撤銷資助的問題,那是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