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癡情女子「為了愛」,三年來忍受比她大十五載的同居男友酒後毆打,仍然不離不棄,昨凌晨在荃灣大河道住所對方又發「酒癲」,狂毆女友,將她推倒地上撞爆耳背,再扯腳拖行。她掙扎反抗以利剪刺傷男友胸膛,事後逃出報警。男傷者重創送院,但聲稱是插胸自殘而承擔所有責任;警方暫時將案件列作傷人案處理。
受傷男子姓陳(四十三歲),左胸有一條一厘米長傷口,幸未觸及心臟,否則後果堪虞,目前他留醫深切治療部,情況危殆;女子姓盛(二十八歲),湖南人,左耳背撞爆,全身多處瘀傷,情況穩定。
昨凌晨三時許,兩男女在尖沙嘴消遣後返回大河道八十八號灣景廣場住所,其間男方喝至酩酊大醉,與女友因小事爭執,互擲物件襲擊。男子事後向警方聲稱,混亂間他將女友推倒撞向枱角,撞爆耳背,然後自己用利剪自插胸口受傷,爭吵聲驚動街坊通知看更報警。
不過,盛女事後承認用剪刀插傷男友。她講述二人一段苦戀稱,四年前隻身來港,未幾認識陳,並發展成愛侶共賦同居。她說陳對她呵護備至,可是嗜好飲酒,飲醉後又打人發洩。無奈「為了愛,因為鍾意佢就可以忍。」結果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經歷多次離合仍然走在一起。
盛女稱事發時她被陳不斷拳打腳踢,直至推跌在地耳背受傷不停流血,對方還未收手,更扯起她足踝拖行。盛女哀求對方:「唔好打喇,幫我報警,我要睇醫生呀!」陳也沒有理會,混亂間,盛女取起一柄利剪插向陳的胸口,才能脫身奪門往求救。
當盛女獲知男友沒有揭發遭插傷的真相,反將責任全部承擔,為此可能負上傷人罪名;盛女聞言低頭不語,只斬釘截鐵地表示,即使繼續被虐打仍與陳一起,她說:「因為鍾意就可以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