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優惠店優差 被批評虛耗公帑<br>兩懲教員月薪五萬做售貨

職員優惠店優差 被批評虛耗公帑
兩懲教員月薪五萬做售貨

【本報訊】懲教署繼被揭發使用部隊人員負責與管理囚犯工作無關的部門康樂設施及會所餐廳後,該署的職員優惠購物店亦由兩名前線懲教人員負責,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此舉是不適當運用資源。懲教署發言人回應稱,該署現正積極考慮將該兩人調回擔任懲教工作。 記者:謝明明

本報接獲的投訴指,位於荔枝角員工宿舍的職員優惠店舖分別由一名一級懲教助理,以及一名二級懲教助理負責店舖的工作,投訴指該兩名員工的月薪合共約五萬元,但他們卻處理與管理囚犯無關的工作,而且兩人每周工作時數為四十三小時,較一般前線懲教人員的四十九小時為少,認為有浪費政府資源之嫌。

仍需緊急候召
該署發言人解釋,兩名懲教人員是由荔枝角收押所暫借的,他倆需負責優惠店舖每星期七天的日常運作,他們除了管理有關帳務、交易紀錄、財務報告外,他們亦需經常與供應商聯絡和訂貨,並要發掘優質供應商和商品,以提高服務的質素。
發言人並指,該兩名職員亦須擔當緊急候召職責,所以他們的每周工作時數絕不少於其他懲教人員。
不過,該署現正積極考慮將購物店的工作交由非懲教人員負責,並將該兩名職員調回擔任懲教工作。

宜將工作外判
此外,該署將於四月一日前,將管理各懲教機構的康樂設施工作外判,而原管理有關設施的懲教人員調回管理犯人工作。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懲教職員是受過專業訓練,處理懲教工作,所以該署安排人員處理非懲教工作是不適當運用資源,有大才小用之嫌,他認為該署可將購物店的工作外判。
懲教職員事務協會(初級組)主席劉幹楨則表示,考慮到優惠店是專為員工服務,為了保障對員工的服務質素,他認為用部門職員管理優惠店的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