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11便利店店長監守自盜,偷去逾三十二萬元公司帳款後,潛逃內地半年。涉案店長昨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被告彭懷德,三十歲,承認盜竊罪,指於○一年三月七日至十五日,任職位於紅磡寶其利街的7.11便利店店長期間,盜取逾三十二萬元公司收入。 案件編號:DCCC1115/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