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除草工人,昨在大埔滘一山坡草叢進行除草工作時,不慎踩中懷疑村民放置捉野豬的「夾腳式」捕獸器,致右腳踝骨爆裂受傷,救援人員到場將傷者救出送院治療。漁護署警告,非法藏有及使用捕獸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五萬元。
受傷工人姓趙(三十歲),右腳踝受傷骨裂,治療後要留醫,情況穩定。他半年前由肇慶以單程證來港與父團聚,去年十一月在一間工程公司工作,該公司承接路政署的除草工程。
現場為大埔公路近日本國際學校一處長滿雜草山坡,路政署每年一次會在山坡進行除草工作。昨晨九時許,趙與八名工友在路面對上六十米山坡進行除草工作,其間他右腳不慎踏着一個懷疑村民放置捕野豬及流浪狗,約三十厘米直徑金屬捕獸器,被夾後痛楚高呼「阿爸,救命呀」。
趙事後表示,其母在數年前病逝,在港只有父親及胞弟兩名親人,當時被捕獸器夾腳那種痛楚,痛入心脾,才大叫「阿爸,救命呀」,其叫聲驚動附近同事報案。約半小時後救護員及消防員趕至用鐵鋸鋸開捕獸器將他救出,然後抬落山送院。事發後除草工人在漁護署人員到場,用金屬探測器證實該處再沒有捕獸器後才繼續工作。
路政署發言人表示,除草工作由外判公司負責,署方亦有安全指引,但隨着地點不同而指引有別,其中在斜坡工作要工人注意工作環境、選擇沒有危險路面行走,及提防滑倒,工作時要穿反光衣及戴頭盔。至於在新界地方工作要否穿着安全鞋,今次意外後會檢討有關戶外除草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