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時規定,每名議員在任期內均獲發六萬一千元的外訪津貼,實報實銷,用於各事務委員會的外訪活動,包括機票、食宿等,而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則會用公帑預留款項作外訪之用。
由於去年經濟收縮,根據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調整的立法會議員薪酬,剛於去年九月立法會會期開始時下調百分之二,現在立法會議員每月薪金為五萬八千二百一十二元,主席薪金則為議員兩倍達十一萬六千多元。
除基本薪金外,立法會議員也可憑單據,每年申領上限為一百四十五萬三千多元的實報實銷津貼,以支付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另有上限為十六萬四千多元的非實報實銷津貼,作為酬酢及交通開支。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