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四人幫 掃貨值20萬<br>假卡首宗加刑台漢囚六年

寶島四人幫 掃貨值20萬
假卡首宗加刑台漢囚六年

【本報訊】四名台灣旅客持十多張假信用卡「由朝買到晚」,一日內由機場免稅店掃貨至市區名店,大量購買影音器材、首飾金器達二十萬元。四人承認三十三項使用及藏有假卡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行使假卡對社會遺害不淺,首度就同類案件加刑,判被告入獄三年至六年不等。 記者:柯弘毅

四名被告二十四至二十六歲,李宗霖判監六年三月、吳廉碩及鄧偉志入獄四年七月、趙明文則判囚三年一月。案中起出的假卡多達七十九張,但大部分尚未加入資料,被告曾使用當中十七張購物達二十次。

狂買名牌金飾
暫委法官文偉新指出,近年假卡案日趨猖獗,案件數字及造成的金錢損失亦日益攀升。法官指雖然本案涉及的貨物全部起回,但按計算每張假卡可令商戶蒙受多達二萬八千元損失,法官認為此類案對社會的影響極之嚴重,遺害不淺,法庭必須判阻嚇性刑罰,批准控方加刑申請,成為首宗行使假卡案成功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加刑。
案發於○一年三月七日,四被告甫踏足香港國際機場,便即時展開掃貨行動,分持假信用卡往機場免稅店,搜括多瓶價值數千元的名貴洋酒及逾萬元一部的名廠攝錄機,另購買名牌衣服及周大福珠寶首飾逾萬元,甚至到找換店換取二萬餘元港幣現鈔。
被告等人馬不停蹄,移師尖沙嘴購物區,兵分多路到名店GUCCI及BALLY購買皮鞋衣飾,另到喜來登酒店及金域假日酒店訂房,以至在高級餐廳用膳均用假卡付帳,整日花掉二十萬五千元。警方同日在酒店將被告拘捕,並起出多張假卡、電腦及解碼器等器材。

警接線報破案
案件主管商業罪案調查科(偽造及偽鈔組)高級女督察鄭嘉寶指出,案件牽涉從事假信用卡活動的國際犯罪集團,四名被告均是受僱持假卡到港掃貨。由於罪犯目的在於套現,故主要購買影音器材、首飾等貨品,警方在被告到港前已接獲線報,故能迅速破案。
案件編號:DCCC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