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住八鄉愛狗渠務工人,飼養狗隻多年,去年四月突遭漁農自然護理署職員撿走十頭愛犬,經檢驗指其中八頭乃鬥牛㹴,屬格鬥狗類別拒絕發還,復以無牌非法飼養提出檢控,該工人昨日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漁護署轄下委員會鑑定狗隻類別的決定。
三十九歲原訴人鄭達培(譯音),渠務署工人,為新界八鄉牛徑村原居民,現與雙親、妻子及三子同住村內。
漁護署於○一年四月四日派員入村捉去鄭所飼養的十頭狗,經轄下委員會證實其中八頭狗屬鬥牛㹴或雜有該血統,為格鬥狗受法例規制,不予交還。
鄭質疑漁護署職員在未通知狗主情況下,暗中向署方轄下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申請鑑別狗隻品種,程序有欠公允。鄭要求法庭擱置該委員會就八頭狗隻品種所作出之鑑定。
案件編號:HCAL7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