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引入「合理期望」觀點,令接近一千人上訴得直,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形容是判決上一個重大突破,「令港府唔可以欺騙爭取居港權人士」;而身兼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及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陳弘毅指此舉是法院以普通法原則處理釋法遺留下來的問題,以普通法解決《基本法》生效後衍生的問題。
陳弘毅指出,終審法院在處理「合理期望」的觀點上,已較原訟庭及上訴庭兩層法院寬鬆,但此原則也並非絕對,必須配合其他政策一併考慮。
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則認為法院現時採取較嚴謹的界定,即入境處曾致函予爭取居港權人士才屬有「合理期望」人士,可要求入境處長撤銷遣返令;為日後定下「合理期望」的詮釋,必須是港府提出針對性的承諾,而不是透過傳媒報道便指政府給予「合理期望」。他指有關概念在英國仍在發展中。
港大法律學系系主任陳文敏則表示,判決中給予因「合理期望」、當時沒有提出訴訟的港人內地子女得直,是合情合理和符合公平原則。
另一方面,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昨出席一個有關法援的研討會時表示,近年有人質疑法援署向申請居留權人士提供法援,他認為提供予法援給爭取居留權人士是合情合理,而本港法治形象亦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