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集團(373)案昨日由港交所(388)上市科高級總監黃建耀作供。控方原擬將《上市規則》呈堂,希望力證被告李明治及謝柱輝在90年聯集配股時,是配售予關連人士,違反該規則。
不過辯方指出,控方呈交的《上市規則》是94年修訂本,可能與90年版本有出入,法官決定將問題押後處理,以便控方搜集所需文件。
聯集案經過聖誕假期後本周重開。控方其中一個主要論點,是兩名被告在聯集配股行動中,配售予關連人士,而非通告所說的獨立第三者。黃建耀昨日作供時指出,90年聯集提交的配股申請文件由謝柱輝簽署,確認認購新股者乃獨立第三者。他說文件雖無界定對「獨立第三者」定義,但所指是非關連人士,而《上市規則》對「關連人士」有作出定義。
不過,辯方指出,《上市規則》在90年後曾作修訂,而控方出示的並非涉案期間版本,懷疑「關連人士」定義是否曾作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