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捧偶像 月耗二千萬

青年捧偶像 月耗二千萬

【本報訊】青少年迷戀偶像,往往不惜一擲千金購買其唱片、照片及海報等,而一項調查發現,本地十二至十九歲青少年每月耗在這方面的消費總額高達二千一百萬元。不少青少年都坦言每月花費近半零用錢,即四、五百元購買偶像唱片及照片等,部分甚至會在偶像表演場地外苦候數小時,只求一睹偶像的風采。

佔零用錢三至五成
十二歲姓田的中一學生喜歡歌星謝霆鋒,他坦言:「因為佢唱歌好聽,雖然我係男仔,都覺得佢靚仔呀!」他每月耗上三成多的零用錢,即近三百元購買謝霆鋒的唱片及刊有謝近況的雜誌。他更笑謂:「除咗食飯,大部分錢都用嚟買呢啲嘢啦!」
十五歲的阿魚熱愛樂隊Swing,她表示:「我鍾意佢哋唱爵士樂!好型呀!」她透露上月為求一見偶像,不惜在其表演場地苦候了四個多小時;而每個月亦耗費近半零用錢,共四百多元購買Swing的唱片及海報等。但在旺角信和中心售賣明星相的黃小姐說,經濟不景,相片銷量已不如前,並稱:「𠵱家最好賣只係台灣歌星周杰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