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不滿情侶公然愛撫<br>涉摸女子下體義工認揭裙

辯稱不滿情侶公然愛撫
涉摸女子下體義工認揭裙

【本報訊】女大學生在遮打花園與男友親熱,疑遭路過男子伸手非禮案件,昨於西區法院續審。報稱具城大社工課程文憑,有處理青少年問題經驗的被告昨供稱,因不值該情侶在莊嚴的立法會大樓旁,做出有違道德之事,遺下內褲,挺身指摘卻遭惡言相向,一怒下才掀起女事主長裙,以驗證內褲誰屬,但否認非禮。 記者:羅宇光

被告陳世榕,二十三歲,已婚,任職財務經紀,被控於去年六月十四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非禮一名女子,女事主及男友均為中文大學學生。
被裁定表證成立的被告昨供稱,案發時回家路經上址,發現男女事主,女方長裙已褪至大髀,盤坐男方大腿上下移動,懷疑正在性交。兩人發現被告便匆匆整理衣物,卻遺下一條內褲在噴水池石躉上。被告稱當時很禮貌地詢問男事主所幹何事及內褲誰屬,事主即粗言相向,着令他不要多管閒事。

中三開始做義工
被告續稱,當時感到很怒,認為他們在公眾地方及莊嚴的立法會大樓側,做出有違道德之事,已屬不對。事主竟破口大罵,又不說出內褲誰屬,被告情急下便「十分愚蠢」、「衝動」及「下意識」地伸手掀開女事主的長裙,希望證明內褲是屬於女事主。但否認曾觸及她的下體及大腿內側。
被告又指取得城市大學社會工作文憑課程,中三開始一直在紅十字會做義工,去年起更於東華三院做義工,教育智障人士。他表示過去三年在紅十字會內,負責青少年犯罪問題及予以輔導,案發時因不值男女事主所為,認為已屬違法,本欲致電報警,但因手電恰巧無電,便一直尾隨兩人,希望遇到警員才舉報。

將傳召三名證人
而男事主昨供稱,案發時與女事主隔着內褲,互相愛撫性器官,因女事主下體感不舒服,褪去內褲。被告突然現身,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接着更伸手入女事主裙內觸摸其下體。他們離開現場,被告卻尾隨,更大聲說:「你咪報警咯,睇吓邊個衰啲,你哋做埋啲咁嘅嘢,要坐三年監,罰款就要三萬元。」男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強調與女事主當時並沒有發生性行為。辯方透露將傳召三名證人,案件押後本月十二日續審。
案件編號:WSCC74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