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罪成可判死刑 家人求助保安局<br>港商禁版聖經運閩控邪教罪

若罪成可判死刑 家人求助保安局
港商禁版聖經運閩控邪教罪

【本報訊】一名本港商人被指控偷運三萬多本聖經到福建省福清市,送交被大陸定性為邪教的「呼喊派」教會。該名商人被捕六個多月後,延至上月被大陸當局控以邪教罪,下周審判,罪成最高可被判死刑。其家人已向保安局求助,但特區政府未表明可給予甚麼援助。
本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涉案的三十八歲港商黎廣強是香港永久居民,從事進出口貿易生意,也是一名熱心傳道的基督徒。黎被捕後,其家人從去年六月起多次向本港入境處求助,而保安局官員也多次致電家人了解情況,但最終於本月三日,保安局對其家人表示,已將他們的關注轉達至福清市政府部門,並沒表明會給黎廣強甚麼援助。鑑於黎廣強會在下周被判刑,家人擔心他可能被重判,因而呼籲國際輿論及港府施以援手。

貨車超載扣查揭發
福清市檢察院的起訴書指出,二○○○年十月與內地著名地下教會「呼喊派」的負責人俞朱弟從福建省福清市來港,與黎見面時表示,國內呼喊派教徒最需要的是由「呼喊派」創始人李常受譯註的恢復本《新約聖經》,黎廣強應允幫忙。
去年四月一日,黎廣強秘密將一萬六千八百本恢復版《新約聖經》,從本港經深圳運往福清市,再於同年五月三十一日將一萬六千二百多本聖經運往福清市時,途中在漳浦市因貨車超載而被扣留,被揭發所運送的是「邪教」禁書,因而被公安拘捕。同時被捕的還有俞朱弟及另一名當地的呼喊派成員林希福。
黎廣強被捕六個多月後,福清市檢察院於上月十日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訴黎廣強等三人,指控他們「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死刑。

內地印刷成本更廉
信息中心指出,當地檢察官並未提供「呼喊派」被指為邪教的法律依據,而且黎廣強運送的恢復版《新約聖經》同其他版本的新約聖經並無區別。
不過,香港基督教短期宣教訓練中心總幹事馬國棟則表示,「呼喊派」教徒的恢復版《聖經》,在繙譯、理解方面均異於一般《聖經》,例如該派否認聖父、聖子及聖靈「三位一體」說,又說耶穌基督是神製造出來及曾被魔鬼撒旦進佔身體等。而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組副教授龔立人表示,內地印刷聖經比從本港運往內地更便宜,基本上不用運送聖經到內地。
根據大陸的法規,印刷、出版聖經等宗教書刊,須經省級宗教事務管理部門批准,而境外人員攜帶超過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宗教書刊入境,亦要經官方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