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高級警司朱錦耀知法犯法,偕一名前警務督察及一名商人,串謀收受外圍馬賭注,結果在廉政公署的一項大規模行動中,人贓並獲,更被法庭判罪成入獄,三人不服判決上訴,代表律師指各人只是替朋友下注,並非本人接受賭注,在法律上不算收受賭注,上訴法院將先考慮此項,再決定聆訊是否需要繼續。
五十四歲的朱錦耀是繼七十年代總警司葛柏貪污案後,最高級的貪污罪成警官,他與前高級督察鄒熾宏(五十歲)及商人韓培德(六十二歲)於○一年五月,在區域法院同被判監十五個月,服刑一個月後便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事緣廉署於○○年六月,與澳門司警展開聯合行動,一舉搗破港澳兩地開埠以來最大宗跨境外圍馬集團案,撿獲逾半億元馬纜,拘捕十多人,除三名上訴人,其餘被帶返廉署人士,尚包括退職高級警司譚德榮及其藝員妻子林漪琪。
案件編號:CACC18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