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疑為和勝和成員涉嫌在尖沙嘴一家酒吧外「吹雞」召集人馬,聯手襲擊一名休班警員,首被告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十一個月;第三被告押至本月中,索取感化官及戒毒所報告始判。 首被告陳志鴻(見圖左)、次被告潘子偉及第三被告陸曉新,均為運輸工人,同於○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尖沙嘴飛鷹堡酒吧卡拉OK門外襲擊休班警員馮靖濤;首被告另被加控一項聲稱三合會社團成員。次被告較早前裁定罪名不成立獲釋。 案件編號:KCCC27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