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兩度犯事 今次留案底<br>陳惠敏女兒藏K判戒毒

曾兩度犯事 今次留案底
陳惠敏女兒藏K判戒毒

【本報訊】當年以一齣電影「舞廳」為人熟識的武打名星陳惠敏,其二十七歲女兒、曾參演電影的陳鳳儀因藏毒被捕,昨被判入戒毒所兼留案底。陳惠敏由逾二十名青年陪伴到庭支持女兒,聞判臉色一沉,呼喚一聲「鳳儀」及以鼓勵的眼神點頭向她示意,隨後一言不發離去。

承認服食毒品
就女兒被判入戒毒所,陳惠敏接受記者電話訪問表示:「唉,我𠵱家唔想講呢啲嘢,你唔好問住啦!」但他表示會上訴。
被告陳鳳儀,二十七歲,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控罪指她去年十月八日在紅磡鶴園街與漆咸道交界,藏有六包二點一七克粉末,內含零點八八克的K毒。被告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承認控罪,需索取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戒毒所報告,還柙至昨日判刑。
控方案情透露,案發當日凌晨一時許,警方在案發地點設置路障,截停一輛的士,車上只有陳鳳儀獨自一人,警員趨前搜身,從她的手袋內搜出涉案K仔,警誡下她承認有關毒品是自己服食。
穿上T恤西褲的陳惠敏昨在逾二十名青年陪伴下到庭旁聽,其後陳與親友等人坐滿法庭。至於還柙應訊的陳鳳儀出庭時神情鎮靜,戴上眼鏡,束着長髮,打扮斯文整齊,手拿大褸。
辯方律師求情稱,根據報告陳鳳儀過往的生活方式頗有問題,儘管現年二十七歲,但在成長過程中受父母相當程度的庇護,社會經驗不足,意識薄弱。案發前,被告父母根本不知女兒有吸食軟性毒品習慣。

表示十分後悔
辯方續稱,九五年前陳鳳儀曾兩度犯事,均罰款了事,今次是被告首度干犯毒品罪及首次還柙候判,已獲重大的教訓及影響深遠,十分後悔。據感化官報告指陳鳳儀是否適合感化值得商榷,但綜合報告希望裁判官能給一次機會,她願意接受十二個月感化及其他監管條件。她亦明白日後再犯的嚴重後果。辯方又指被告父母非常支持她,其父陳惠敏亦有到庭旁聽,支持被告改過自新。裁判官黃崇厚指出,考慮報告及辯方求情,判被告入戒毒所最為適當,並須留案底。
案件編號:KCCC29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