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備兌證爭議月內解決

新備兌證爭議月內解決

【本報訊】備兌認股證的上市安排仍未落實,其中一項爭議是備兌證發行商董事要負上民事責任的問題,證監會主席沈聯濤強調,原則上衍生工具發行商董事要對其披露的產品資料負責,但是否要在每份文件上簽署作實仍有待研究。他希望可於1個月內最後落實備兌證的上市安排。
港交所(388)行政總裁鄺其志日前表示,會在本月發表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諮詢文件,會諮詢市場是否有需要強制主板上市公司發表季度報告。沈聯濤昨日出席一個研討會後表示,有關季度報告的問題,仍有待諮詢市場意見。他又指出,現時不少投資者都不喜歡閱讀公司年報,因為太厚、太複雜和技術性,因此有需要推出年報簡化版,令投資者掌握最重要的訊息,至於將來季度報告是否只要求簡化版,則要諮詢市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