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巴前司機隱瞞二十五名債主近六十萬元債務資料,成功向信貸公司借貸近三萬元,然後申請破產避債。被告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獲輕判履行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 現年四十八被告黃廣文,曾任職巴士司機。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獲取金錢利益罪,控罪指他於○一年八月八日向美國國際信貸有限公司,訛稱只得兩名債主而獲批三萬元的貸款。 案件編號:ESCC3388/01